混合所有权模式(Mixed Ownership Model)是以社会资本加入或替换国有资本的一种公司所有权结构模式,是指在一定程度上国企和非国企企业股权结构由单一的完全国有股变为各种形式的混合股权结构而实现的,采用混合所有权模式取得一定政策效益,一方面可以有效推动投资者实体经济减少国有资产,另一方面也改变行政化操作。
混合所有权模式也被叫做混改股权结构模式,它的特点在于将私营部门的优势和民营部门的优势有机结合,利用国有股权权益较大的优势加上民营股权的激励和变现的效果,以及政府的政策支持,实现混合所有权结构。
混改股权结构模式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说是从改革对象的起始形式,底层空间和所有权结构进行整合、引进和改造以及业务创新模式的扩大等具体要求所定制的不同组合,而可以主要归纳为四种模式:上市混改、科技混改、国企混改以及改制所混改。
上市混改模式,主要是指将国有股份重新安排,由新股上市,有效地对国企股权进行洗牌,把不同权益以股权方式转移到具有变现效果的市场,从而获得改革的瞬间收益;
科技混改模式,指的是在国有股持有者和科技创新者之间明确目标,如转型升级、发展创新、引进资本等,以科技资本为主导的抛物线式投资,破解国企的融资难的问题;
国企混改模式,也指重组改制,将多元所有制结合,企业内股权由国有股转往股份有限公司,并设计发行新股,提高投资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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